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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苗栗縣政府監督家庭暴力事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辦法」,並修正名稱為「苗栗縣家庭暴力事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處所設置及執行監督辦法」。 附「苗栗縣家庭暴力事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處所設置及執行監督辦法」

刊登日期:2023/1/31
發文日期:2023/1/7
發文文號:府行法字第1120024404號
修正「苗栗縣政府監督家庭暴力事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辦法」,並修正名稱為「苗栗縣家庭暴力事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處所設置及執行監督辦法」。
附「苗栗縣家庭暴力事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處所設置及執行監督辦法」
發文機關:苗栗縣政府
附件:
  • 苗栗縣家庭暴力事件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處所設置及執行監督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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